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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医院误植艾滋器官续:当事医院最重罚停权1年

2012年07月10日 10:39      0    收藏

  中国台湾网8月30日消息 据台湾“今日新闻网”报道,29日下午,台当局卫生主管部门医事处对台大发生移植艾滋器官一事,已有初步结论,医事处长石崇良表示,台大医院将会有何处分,一切要等收到台大的报告后再决定,不过,最重是对台大医院移植处以停权一年的处分。

  石崇良说,万一台大医院移植小组被停权,岛内仍有其他医院移植小组可接手,以目前岛内一年约有210位器官捐赠为例,可做心脏移植的有18家、肾脏移植的38家、肝脏移植有23家,以及眼角膜移植的有59家,因此,不会影响岛内移植患者的医疗权益。(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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