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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英九回应“一国两区”称符合台湾法律架构

2012年03月31日 06:10      0    收藏

  两·岸

  南都讯 记者韩福东(微博) 马英九前日在国民党中常会上回应“一国两区”争议,称此说法符合台湾法律架构。他还援引1992年10月22日的媒体报道,强调当时“陆委会主委”黄昆辉在“立法院”表态台湾的大陆政策分为“一国两区三阶段”来进行。黄昆辉现为深绿党团“台联党”的主席,近日猛烈批判“一国两区”说法。

  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前晚结束访问大陆行程返台。其幕僚昨日对媒体表示,此次大陆行的最大突破就是成功表述了“一国两区”,大陆方面对此虽无正面回应,但也没有否认。

  马英九表示,在李登辉任内,1992年7月31日施行的“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”清楚设定两岸为一国两区,两区指的是“台湾地区”与“大陆地区”。民进党前主席蔡英文1995年曾提出“一国四区”,也被马英九援引,用以证明民进党立场反复,为反对而反对。南方都市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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