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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当局外事人员欺诈外佣被判赔逾8万美元

2012年01月28日 16:08      0    收藏

  中新网1月28日电据“中央社”报道,前“台北驻美堪萨斯市办事处长”刘姗姗涉及外佣合约诈欺案,美国密苏里州西区联邦法院同意刘姗姗认罪协商遣返的协议后,刘姗姗透过律师交付检方的8万余美元赔偿金,将正式转交给2名外佣合约诈欺案受害人。

  根据密苏里州西区联邦检察署的公开资料,2名当事人均以全年无休,周1至周6每天工作17小时,周日工作8.5小时,每日超过8.5小时基本工时与周末另计加班费总计;第1名当事人可获得2011年3月6日至8月10日,共计23261美元的赔偿金。

  第2名当事人由2009年11月12日工作至2010年12月2日,可获得56783美元的赔偿金,两笔金额共计80044美元。由于法官在开庭期间,未对金额有意见,刘案宣判后,2名当事人将可顺利获得赔偿。

  2名在检方调查中,被称为女性受害者1与2的菲律宾籍帮佣,因2000年通过的美国贩卖人口与暴力受害者保护法案,获发T签证,2人均有在美永久居留、合法工作及亲属移民的权利。

  刘姗姗在认罪协商中同意赔偿2名女性当事人,“概括承受”所有工时,并同意支付赔偿与诉讼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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