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网1月11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,香港每日产生约9,100公吨固体废物运往堆填区,港府建议开征垃圾费,以加强废物源头分类及回收,达到减废目的。当局提出4大收费模式,包括购买垃圾袋按量收费、把用水量与垃圾费挂钩收费、定额收费及局部收费。外地经验显示,征费后垃圾量大减超过50%。港府重申,对收费模式及收费水平并无既定立场,冀透过3个月咨询能达成共识,评估收费是否适合在港推行。环保团体及立法会议员均认为,按量收费的模式较为可取。
环境局昨日就引入废物收费,展开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。环境局局长邱腾华表示,香港废物问题迫在眉睫,港府虽已制定可持续的废物管理策略,但人均废物产生量仍然偏高,2010年每日人均产生的都市固体废物量为2.69公斤,较2005年的2.42公斤上升11%。
港府在参考不同国家及地区的经验后,提出4大废物收费模式,其中被视为最有效减废的“按量收费”是按实际垃圾量“多弃多付”,由政府规定市民必须购买专用垃圾袋,以台北、首尔及日本部分城市为例,收费约每公升0.1港元至0.18港元;按量收费亦可以整幢楼宇评估代替逐家逐户收费;也可采用“入闸费”方式,即垃圾运送到堆填区或转运站时,才按重量征收费用。
“按近似量收费”则被指为较易实施及管理的方案,可将废物收费与间接指标挂钩计算,但未能反映实质废物产生量。环保署助理署长黎耀解释称,有关指标多数与家居用水量挂钩,“家居人口越多,用水会越多,相对垃圾弃置量亦会越多”。目前,广东中山和台湾大部分城市正采用该收费方式,但有关制度主要是为了收回成本,而非鼓励减少废物。
第三项建议则是效法北京及新加坡的“定额收费”。环保署副署长解释称,有关收费与废物量没有关联,当局会把废物产生者归类,例如以同一区为一个单位,无论个别居民弃置的垃圾量是多是少,均会按地区作定额收费,现时北京每住户每月要缴付3元人民币作垃圾费,广州则每月定额收取5元人民币。
第四项建议是向特定废物产生者例如工商业收费的“局部收费”,当局认为做法较灵活,让减废成果确实达成后,才全面收费。
当局并无在咨询文件中就4项收费模式提出具体收费水平。邱腾华表示,目前焦点应讨论香港是否适合收费减废,会待公众有共识后才会研究实际收费水平,以及立法时间表。他拒绝响应,倘公众强烈反对征费,当局会否撤回建议,只称当局对采用单一收费模式抑或混合收费模式,以及向低垃圾量市民提供豁免等细节持开放态度,欢迎公众提出任何意见。咨询期至今年4月10日完结,结果将于今年内向立法会汇报。
cesh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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