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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地文化服务领域将向澳门开放

2011年12月16日 17:08      0    收藏

  新华社澳门12月14日电 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(简称“安排”)补充协议八14日在澳门签署,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出席签字仪式,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和特区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签署协议,该协议将从明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  “补充协议八”在“安排”及其七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,在服务贸易方面新增三个领域,从而使内地对澳门的开放领域增至14个,措施增至19项。在对法律、人员提供与安排、分销、保险、银行、证券、医院、旅游、公路运输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个体工商户等11个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基础上,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、取消股权限制、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的限制等。

  新增三个领域的开放承诺,分别是跨学科的研究与实验开发服务,与制造业有关的服务,图书馆、档案馆、博物馆和其他文化服务。

  协议签署后,内地对澳门共开放服务贸易领域46个,累计开放措施达281项。

  “补充协议八”在保险、旅游、创新科技、检测认证、电子商务、知识产权等领域增加了新的合作内容,增强了内地与澳门经贸合作的针对性。同时,修订了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定义,便利了两地制造业进行深度的资源整合和工序配置,扩大了澳门服务提供者利用“安排”的范围,增加了他们进入内地的灵活性,对“安排”开放措施起到放大作用。

  统计显示,今年1月至11月,澳门以零关税方式进入内地巿场的货物总金额超过7700万澳门元,同比上升35.4%。“补充协议八”的签署,将对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提供有益的帮助,也将为内地经济带来新活力。

  合作协议年表

  时间合作内容2003年10月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在澳门签署,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。根据“安排”,内地对273个税目的澳门产品实行零关税,并不迟于2006年1月1日,对273种以外的澳门产品实行零关税。2004年10月29日补充协议签署。自2005年1月1日起,内地扩大开放首批服务行业,并新增8个服务行业。2005年10月21日补充协议二签署。自2006年起,所有原产于澳门的货物,除内地明令禁止或特殊产品外,全部准以零关税;在法律和会计等9个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。2006年6月26日补充协议三签署。内地进一步在服务贸易领域扩大对澳门开放,并加强与澳门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的合作。2007年7月2日补充协议四签署,内地进一步扩大对澳门开放。2008年7月30日补充协议五签署。新增加与采矿相关服务、与科学技术相关的咨询服务2个领域;新增1项“品牌合作”,使累计合作领域增加至9个。2009年5月11日补充协议六签署。内地进一步对已开放服务贸易领域中的18个领域内容作深化开放,并新增研究和开发服务领域,使“安排”涵盖的服务贸易开放领域达41个。2010年5月28日补充协议七在澳门签署,共涉及30项措施,其中包括服务贸易方面13个领域的24项具体措施,该补充协议涉及的市场开放措施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,使“安排”所涵盖的服务贸易开放领域由41个增至43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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